各學院:
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,體現“應助盡助、精準資助”的工作原則,經研究,決定開展我校2025—2026學年度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資助對象
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;退役士兵、退役復學的家庭經濟困難本科生享受退役學生專項助學金,不參與評定。
二、申請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(三)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章制度;
(四)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(五)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;
(六)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儉樸。
三、資助名額及標準
(一)各學院推薦名額詳見《2025-2026學年度國家助學金推薦名額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,分2700元、3700元、4700元三檔發放,資助標準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相對應,不得平均分配、二次分配。
(三)2025-2026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分秋、春季兩次發放,每次發放資助額度的50%,分1350元、1850元、2350元三檔發放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個人申請。符合條件的學生認真填寫《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附件2)并報送學院。
(二)學院初評。各學院根據申報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與綜合表現(需嚴格審核思想品德表現和違紀處分情況)進行初評,確定擬資助對象名單及資助檔次,并在一定范圍內對資助人員學號及金額進行公示。請各學院于11月1日前填寫《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3),經校財務系統校驗無誤后,將電子表格以“學院+國助”命名,與公示材料一并發送至郵箱2419707952@qq.com,紙質材料加蓋學院公章、副書記簽名送至學生工作部(處)209辦公室。
(三)學校審定。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,評定工作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。學校審核并公示后報送省教育廳備案。
(四)系統填報。各學院于11月3日前填寫《本專科國家助學金-導入模板》(附件4)并完成模版校驗,將電子表格以“學院+本專科國家助學金-導入模板”命名發送至郵箱2419707952@qq.com,后期由學生工作部(處)統一導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通過召開專題班會等形式讓學生了解資助政策、評定條件與程序;嚴格按照工作要求,精準資助、應助盡助,注重學生個人隱私保護,組織好評審工作,自覺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。
聯系人:潘彤;聯系電話:83656248;聯系郵箱:2419707952@qq.com。
附件:
1.2025-2026學年度國家助學金推薦名額分配表.xls
學生工作部(處)
2025年10月29日